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华企祥云

通用banner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爱心行动

2020房贷利率是多少?2020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2020-12-01 11:15:11

2020房贷利息调整?


  1、从2020年3月1日起,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需与存量浮动按揭贷款购买者协商,将贷款利率的定价依据由基准利率定价调整为以LPR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也就意味着,2020房贷利息调整。


  2、其中,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参照利率有1年期、5年期两种。打个比方,贷款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是10年,于2020年5月1日转换,则参照5年期以上LPR。


  3、定价基准转换后,根据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变更后确认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变更时间不同,可能会影响重定价的时间。


  4、比如,贷款发放日是2010年5月6日,在3月10日变更定价基准,则在2020年5月6日即进行重定价,按照LPR(即2020年4月20日公布的LPR)计算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而如果在6月10日办理定价基准变更,则在2021年5月6日才进行重定价。


2020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诚信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2020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最近浏览: